佔中矛盾

香港政治形勢急轉直下,很多人仍如在夢中,對政府日益腐化、警方暴力打壓示威、司法選擇性執行、泛民建制合作、商業壟斷持續、主流傳媒為愛港力執筆、中共黨旗隨意飄揚這一切視若無睹,其實刀已架頸,離城危陷落不遠,誰還在寄望奇蹟?

包括佔中,很多香港公民運動的矛盾,在行為模式上,總是合作地進行不合作運動,其實跟以不影響公司營運為前提的罷工,是同樣的荒謬。而在思維設定上,由道德感召以至選委推演,在邏輯上是未開始已經錯誤。要道德感召就是預設沒有足夠道德,尤如勸捐,有足夠財力是從來沒有勸捐需要的。而選委不會被操控是出於所謂的「良好願望」,但事實上,要堅持一國兩制就是由預計中共必然會帶來傷害的「不良願望」所奠基的,自相矛盾莫過於此;但沒有選委就沒有篩選,也就沒有操控卻是肯定的。選委跟代議政制一樣,永遠都只會是間接民主,是一個以公民投票套權的方法,也是一個令政治代辦營運可以持續的手段。

不是能犠牲才是戰鬥,應是為了要生存才要戰鬥的。以損失自由去爭取自由,本身就是一種邏輯矛盾。抗爭的意思原來就是對抗及爭取,先要反抗被繼續剝奪,然後爭取已被剝奪的;若一開始就不反抗,被剝奪就是必然的結果,更加別遑論可以爭取甚麼了。犠牲是一個代價的準備,只是抗爭的入場費,犧牲不是目的,更加不是光環。世上是沒有一個參賽者會因為準備輸掉報名費而在比賽勝利的,更加沒有一個公民運動會在預設失敗下成功的。

選擇的真正意義只是在於:會為所相信的去付出甚麼,還是以所得的去相信甚麼;而香港目前所剩下的,已經不是太多。自由,當習慣了喪失,是可以被遺忘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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