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民抗命

曼德拉1964年在法庭講的話:「It is an ideal for which I am prepared to die」,要旨是:和平抗爭走到絕路,以暴易暴已成唯一選擇;更表示對各種已經展開的暴力抗爭事件負責。這句說話,甘地的版本是:「There are many causes that I am prepared to die for, but no causes that I am prepared to kill for.」

曼德拉逝世,媒體的報道將他過濾成一個黑人民權領袖英雄,是和平、理性、非暴力的典範;至於他曾提及暴力和恐怖主義的說話,卻避而不談。香港的主流傳媒,在語言口徑上,跟政府的「要以理性、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」,及泛民的「和理非非」,目的是一致的,就是維穩。當「和平」就是「抗爭」,人民只會鬧不會反,統治就容易;而傳媒、政治的生意,也可穩定發展、長做長有。

當年曼德拉在法庭公開要顛覆政權,為了抗爭,並不排除戰爭和革命。他認為政府不停使用不公義的法律和暴力,令人無法以合法手段進行反抗,所以除了暴力和顛覆政權之外,並無他法。這個「因果論」,跟黃毓民「香港除咗搞革命冇第二條路」的立論,於香港現時的政府手段及公民抗命情況上,非常相似。山雨欲來,歷史經常重覆,人亦總會犯同樣的錯誤。

在諮詢會向梁振英掟膠屎,其後被20警察圍捕的黃洋達,被問及為何被捕後還要再掟時表示:「正正因為佢想用拘捕唻打壓我哋,所以今日更加要掟!要話畀CY知,我哋唔怕拘捕!」這種勇武的公民抗命情況若持續,就會如謝連忠律師的文題《當有人甘願為暴力抗爭負上責任和代價,警察還有用嗎?》也就是香港革命的開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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