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言反抗的權利

所有的說話,都在建構光榮的人類文明,並以禁律為它的權威。我們學懂說話,不只是要表達、要溝通,而且是要按社會的期望來活;我們用的一套語言,就規訓著我們怎樣得體,怎樣活得符合語言群體的期望。壓迫者從來沒有改變過,只是樣貌偽裝得越來越斯文;有絕對權力的人可以從容施暴,是從來都不需要力竭聲嘶的。

雖然粗口都有內容,但重點不在於溝通;粗口的重點,在玷污。粗口的威力,不在於犯禁,而是對犯禁「無動於衷」。犯禁剛好是禁律展示權威的時候,禁令需要「犯禁就不堪設想」來構成它的神聖。因此要挑戰一個系統的權威,就是要無視禁律;而要反思的是,究竟被挑戰的是一個甚麼樣的權威。為甚麼我們容得下暴政,卻容不下粗口?因為怕亂,卻不怕有秩序的暴力。

香港人實在太愛禮貌,幾乎把禮貌抬到道德的神位上,在不公義的事前,都默不作聲;但當有人說了髒話,就如同犯下滔天大罪,所受的譴責程度截然不同。這種可怕的「和理非非」思維,是站在不一致的道德高地上,用不一致的道德論斷;腦殘程度,就如女性被侵犯而反抗,不譴責侵犯行為,卻批評女性反抗時竟然使用暴力。

在權力者眼中,「和理非非」是最可親的模式,「和平理性」、「包容」可增加穩定性、方便控制,人民都在和諧的假象之中,如先麻醉家畜才運往市場,任由施暴;最後,就連說一聲粗口作語言反抗的權利也沒有。

-

印度(Uttar Pradesh)女子在新婚之夜慘遭老公的兄弟輪姦,而村裡的自治體系「種姓長老會議」(panchayat),竟稱「以眼還眼是真實正義」(an eye for eye is the actual justice)。

-



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.php?fbid=501012059981755&set=a.353900724692890.82537.349165895166373&type=1&theater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